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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工作手册

(征求意见稿)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
 
 
工作手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
二○○五年三月
 
 
  
 
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守则…………………………………
二、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岗位职责(试行)………………
五、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六、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考评表……………………………
七、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八、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九、有关《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说明………………………………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守则
 
一、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校纪院规及学生干部有关规定。
三、团结协作。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互助友爱,自觉维护我院形象。
四、严于律已。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五、勤奋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争取优异成绩。
六、举止文明。爱护公物,不打架斗殴,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七、情趣健康。自觉抵制不健康出版物,不在互连网上浏览及传播不健康信息。不在公共场合吸烟喝酒。
八、注意仪表。衣着大方得体,符合我院学生形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出团学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发挥好学院与团员学生交流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院团学工作上新的台阶,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召开各类干部会议,研究制定了我院学生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报学院研究通过。
一、我院学生干部的范围
我院学生干部包括: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的干部;社团组织的干部;文艺团(队)的干部、各班级(团支部)干部;学生宿舍管理的干部等。
二、严格选拔任用程序
我院学生干部的产生,要经过自荐或民主推荐、竞选(面试)、考核、公示等环节相结合,最后由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并以发文的形式确定。
三、学生干部培训制度
我院学生干部上任时都应经过院团校等形式的培训,明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并制定出本人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负责人还应制定出部门工作计划。
四、任期制度
我院学生干部的任期一般为一年,从发文之日算起。满一年后,由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根据规定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可以继续在原岗位任用,也可以在各部门之间交流使用或提拔到更高一级岗位任用;考评不合格的予以免职。
五、考核与考评制度
拟担任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的学生在经过了自荐、民主推荐或竞选等程序后,由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派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院予以研究并正式发文确定。
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在任职满一年后,由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组织考核组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智、体等方面,德为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有参加党团学习与活动、思想道德品质、美育情况、群众关系等;能为能力表现,主要有组织、管理、协调等能力方面;勤为工作态度与工作投入程度,主要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工作投入时间等;绩为工作成效,主要有工作取得的成绩,树立起集体的好形象,造成好的影响等方面;智为学习成绩;体为体育锻炼与体育成绩。
考评时,在一定范围内以述职、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评表另附。
六、辞职和免职制度
对那些在任期内工作不积极、任务不落实、学习不合格、纪律不遵守、言行不规范或在任期结束的考评中不合格的学生干部,由其本人提出辞职,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确认;经考评确定为不能继续任职、又拒不辞职的学生干部,由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院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予以免职。任职满一年的学生干部,由于个人原因不想续任的,可提出卸任申请。
辞职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学院予以确认,免职学生干部的工作经历学院将不予确认。
七、换届选举
院团委、学生会换届选举按《团章》和《学生会章程》规定进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会是在至诚学院党总支领导和至诚学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发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纪院规,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5、指导各班级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参与福州大学学生联合会并成为它们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福州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一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是取得本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院规;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1、本会和会员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本会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各机构人员变动应征得院团委同意,主要负责人要报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和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3、本应定期向学生代表或全体同学报告工作;
4、本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或提前举行。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审查和批准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修改本会章程;
4、讨论和通过提案报告;
5、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一条  学生会委员会
1、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在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的领导下及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2、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酝酿、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委员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3、学生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4、委员会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当选的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  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一般由全班学生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设班长、副班长、学习、文体、生活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级的日常工作。班委会受学生会的领导。
第三章 本会的经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是:
1、由学院拨款;
2、争取社会资助。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经费用于全院学生举办科技、学术、宣传、文体、实践等各种活动及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会员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岗位职责(试行)
 
一、院团委各部门岗位职责
团委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
1、组织团员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和决议,制定本单位一段时间内的具体方针和工作要点,及时向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汇报工作情况。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学生做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3、教育团员学生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4、深入团员学生,了解和反映团员学生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积极推行素质拓展计划,开展科学技术、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心理疏导、实践活动等工作。
5、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6、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对要求入团的学生进行培养教育和发展入团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做好年度团籍注册、收缴团费等常规工作。
7、对团员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发现和培养青年学生中的优秀人才。保持与其他部门、群众的密切联系。
8、指导各小区团工委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团小组作用,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9、完成院党总支和校团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两委办公室岗位职责
两委办是团委、学生会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负责团委、学生会会议、文件、经费、档案、内部制度、日常事务管理等,保证工作效率,以更好地服务同学,是促进院团委、学生会整体工作顺利运转的中枢。
1、执行两委的决议,分配、落实两委部署的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2、协助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参与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同时负责印章的管理并做好使用记录,负责安排团委、学生会经费管理工作。
3、负责安排团委、学生会文件印发以及团委、学生会文件的编号和立卷归档工作,定期(1个月)整理各部门上交的活动资料和会议记录。
4、负责安排会议准备、记录、考勤等工作和大型会议的秘书、会务工作。
5、负责安排与学院内外的联系、处理学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6、制定办公室岗位责任制,负责办公室值班成员及各部值班的编排和考勤工作。
7、定期向两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部岗位职责
1、主持研究和制定团的组织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和指导团支部建设、发展新团员、团员教育和管理、团组织换届改选、新生合格团员教育和“推优”工作等。
2、主持研究和制定团委、学生会干部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和指导团干部的选拔、配备、管理、考核、培训、输送等工作。
①发现和培养热心学生工作的同学,为团委、学生会准备充足的后备干部力量。协调团委、学生会的干部调动,为院团委、学生会人事调整提供参考信息和方案。
②为年度招聘学生干部工作提供考试题目、考务安排等方案,公平、公开、公正地为团委、学生会吸收新干事。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优准备材料。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优,为团委、学生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部实施奖励提供方案。
③针对工作需要,利用院团校,对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④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的成长,为团委、学生会干部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⑤管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档案。学生干部毕业后将档案转入两委办存档。
3、负责指导团内奖励、处分、团费收缴、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接转团组织关系,指导各团支部《团支部工作备忘录》的填写,主持制定有关规定。
4、处理有关团的业务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安排团的组织统计工作。
5、负责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检查组织工作进展情况。
6、指导各团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指导“双学小组”和团小组工作。
7、加强与各团支部的交流,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
 
宣传部(记者团)岗位职责
1、了解上级有关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协助学院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主持研究和制定团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措施和方法。
2、负责安排团员、学生思想状况调研,了解掌握全院学生的思想状况,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宣传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团委、学生会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各部门开展活动提供依据。
3、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和通迅报道工作。做好每次活动的各项宣传资料。深入追踪、采访和调查有关活动、事件及同学们关心的线索和话题,编发《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工作简报》。
4、负责安排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工作。
5、负责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规划和管理我院各种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对海报、黑板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加强与宣传单位的联系。
6、负责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检查宣传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学院的学生记者、编辑、美工等宣传队伍的建设与工作的开展。
7、指导各团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团委、学生会有关宣传用品的保管工作。
8、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指导院学生记者团做好通讯报道工作。
 
权益部岗位职责
1、深入宣传、贯彻有关团员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团员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其他切实帮助。
2、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中涉及团员学生的文化用品、食品、活动场所等的监督,维护团员学生的合法权益。
3、反映团员学生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愿望和要求,调解团员学生内部矛盾,维护团员学生的正当权益。设立团委、学生会意见箱。
4、通过开展法律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和提高团员学生的法律意识。
5、积极开展对过失团员学生的帮教工作。参与院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社团部岗位职责
1、按学院要求制定、修改学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定。
2、做好对学院各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受理社团的成立申请、社团注册、社团活动审批、社团经费使用的监督、社团及成员的考核、社团的换届、社团宣传、社团等级评定等有关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协调的工作。
3、加强与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与交流,组织社团巡礼等综合性的社团活动。
4、完成学院交给的有关社团工作的其他任务。
 
文化部(艺术团)岗位职责
文化部是组织和管理学生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了解学院文艺工作意向,协助学院进行艺术教育等文艺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学院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促进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
2、根据学院对校园文化的总体需求,结合我院特点,规划和组织各类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深入同学生活的文艺和娱乐活动,并协助学院组织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艺活动。
3、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促进高雅艺术和健康文化的发展。
4、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加强文艺队伍建设,组织文娱骨干培训活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搞好文艺普及工作。对各班级及个人在重大文艺活动的突出成绩和有文艺特长的同学进行准确的记录。帮助文艺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文艺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5、加强与校学生艺术团、兄弟学院学生文艺部门的联系,通过相互的友情文艺活动,促进文艺交流的发展。
6、指导各班级文艺委员开展工作。
 
青年志愿者协会岗位职责
1、开展“一助一”助学、助困、助进结对子活动。
2、参与校园文明建设活动,包括卫生清扫、文明督导等。
3、走出校门,开展扶贫助困、社区援助、挂职锻炼、无偿献血等活动。
4、实行注册制度,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活动时佩戴相应标志。
5、积极倡导“互助、友爱、团结、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表彰工作。
 
二、院学生会各部门岗位职责
主席岗位职责
1、在院党总支领导、院团委指导下主持学生会日常全面工作和各类相关会议,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制订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2、注重学生会内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及时向院党总支和院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3、负责各部门成员的调配工作和考评,根据学生会工作需要提议学生会干部人选,搞好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
4、与校学生会、兄弟院系学生会沟通联络工作。
5、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副主席岗位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主席负责。
2、明确责任分工,并对管辖部门负责,指导并参与所分管各部的各项工作。召开有关工作会议。
3、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
4、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学术部岗位职责
学术部是学生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习、学术活动的职能部门。学术部的主要职责:
1、了解本院的培养目标,与学院教学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院的教务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建设。
2、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各类知识、学术竞赛、学术报告会、辩论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活动,组织“周末论坛”。促进严谨治学气氛的形成,活跃第二课堂。
4、加强与校、兄弟学院学生会学术部门的联系,促进学术交流的发展。
5、成立课堂文明督导小组,加强课堂秩序的检查及定点晨读、定点晚自修情况检评等,并将结果及时上报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
6、配合学院开展“文明课堂”的监督、检查和评比工作。
7、组织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组织总结学术的好经验和好方法,向同学们推广。指导各班级学习委员开展工作。
 
科技部岗位职责
1、指导学生组织和有专业特长的学生个人,积极开展多种课外科技学术活动。
2、不断扩大与外界联系,以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3、围绕学院学风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电脑、网络大赛等各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
4、围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认真组织好“挑战杯”校级比赛和院级选拔赛。
5、指导大学生科协及各科技学术性学生社团,根据其章程和学院的要求开展工作,审查其工作计划和重要决定。
 
生活部岗位职责
生活部是学生会开展学生内务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生活部的主要职责:
1、与学校后勤部门和企业建立和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配合学校的后勤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为同学们与学校后勤部门和企业的座谈、对话牵线,增进同学们和学校后勤企业之间的相互理解与沟通,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生活条件的改善。
2、规划和实施有关学生生活的服务工作,配合学校后勤部门搞好食堂和宿舍的民主化管理,为同学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组织学生协助学校后勤部门开展帮厨、搞清洁卫生、维护就餐秩序等多种有益活动,让同学们了解膳食工作。
4、配合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组织学生公寓“星级文明宿舍”创建的检评等有利于宿舍文化建设的活动。搞好宿舍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检评工作,将结果及时上报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
5、协助学院了解生活困难学生的情况,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6、配合学院安排好全院的环境卫生整理工作。
7、做好假期火车票订票等协助工作,做好运动会、文艺晚会等文体赛事的后勤工作。
8、指导各班级生活委员开展工作。
 
实践部岗位职责
1、了解学院党团组织关于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协助学院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
2、根据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和不同专业同学的特点,规划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3、组织大学生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4、建立贫困生档案,成立“爱心互助会”,做好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为我院贫困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做好实践活动的经验总结工作,及时向同学们推广。
 
网络部工作职责
1、通过网络向同学们宣传学院的各项工作,宣传团委、学生会的形象。更新维护团委、学生会的网页。
2、举办一些如网页设计大赛等与电脑网络相关的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电脑网络应用技术水平。
3、通过网络对外宣传团委、学生会,宣传至诚学院,树立团委、学生会的形象。
4、利用网络优势,配合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网上认证工作,为开展宿舍网上报修登记、网上查询、网上交流等有关工作提供帮助。
5、配合学院加强对学生宿舍局域网和上网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和落实。
 
体育部岗位职责
体育部是学生会组织和管理学生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了解学院体育工作意向,协助学院进行体育教育等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学院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身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院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
2、根据学院对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规划和组织各类普及性强的体育活动,并协助学院组织或参加运动会等各类体育竞赛。
3、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5、加强与校体育部门、兄弟学院学生体育部门的联系,开展院际体育运动竞赛,促进体育交流的开展。
6、组织开展晨读(晨跑)情况检查工作。
7、指导各班级体育委员开展工作。
 
女生部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抓好女生生活、自律等管理工作,开展女生“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教育,提高女生自身修养。
2、开展各种具有时代女性特色的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如女生节等),全面提高女生素质。
3、了解女生思想、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女生生活上的意见、建议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4、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女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外联部岗位职责
1、努力为我院大型活动争取媒介和工商业界的积极参与和支助,促进我院工作的对外宣传。
2、联系各兄弟院系、校外有关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取长补短,提高院两委工作水平。
3、针对部门性质举办一些有特色、有意义的活动。
 
三、班级团支委各委员岗位职责
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岗位职责
在团支委会集体领导下,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并对团支部工作全面负责。
1、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党支部和院团委的决议和指示,经常向党支部和院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党支部和院团委的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团支部的工作,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在团支部大会上,代表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并且组织团员讨论及听取团员的意见。
4、经常注意掌握团员、学生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情况,并且及时研究处理或上报。
5、加强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等制度建设,开展好团支部节、主题团日活动等工作。
6、同支部其他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工的工作。
副书记除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外,主抓“双学”小组的工作,对每位团员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鉴定;书记不在的时候,副书记代理书记的工作。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关心团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提出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
2、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批评或处分。
3、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
4、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5、负责团员证管理、年度团籍注册、团员教育评议、团员统计工作,协助团支书做好“推优”的组织工作。
6、做好新团员编组、收缴团费、接转团员组织关系和购发团章、团徽等工作。
7、与院团委组织部保持联系。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组织团员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
2、根据党支部和院团委的指示,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与院团委宣传部保持联系。
3、了解团员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要求,对他们的要求加以研究解决或向团支部反映。
4、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如上团课、报告会、主题会、座谈会、参观、访问、读书、影评和学习经验交流等。
5、根据实际情况,办好墙报、黑板报、图书室、班刊等宣传、阅读阵地,以及做好团报、团刊的征订和阅读的组织工作。
 
四、班委各委员岗位职责
班长(副班长)岗位职责
1、贯彻学院的工作方针,与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辅导员、学生会、科任教师保持联系,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发挥学院与学生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2、促进班级同学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同学间良好的友谊,促进大家在学习、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3、组织同学学习和遵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手册》,并进行检查和督导。
4、动员和发动同学按照学院要求开展“文明班级”创建活动,并配合学院接受检评。
5、做好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维护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
6、组织好班级同学的政治学习,组织好班会、民主生活会等。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上述工作,在班两委的领导下主抓“文明班级”、“星级宿舍”等文明建设和班级同学的综合测评工作;班长不在的时候,代理班长工作。
 
学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学院的培养目标,负责晨读、晚自修点名,协助教师进行学生作业收发等教学管理工作,促进学院优良学风的建设。
2、与科任教师、学生会学术部保持联系,配合学院教学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3、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协助学院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活跃第二课堂。
4、总结学习的好经验和好方法,向同学们推广。
 
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与学生会生活部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力所能及地为同学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搞好班级日常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安排好班级值日工作。
3、配合学院开展内务评比等各项有利于宿舍、班级文明建设的活动。
4、在班委的集体领导下,收缴、使用和管理好班费,每学期做好班费公开工作。
5、在日常生活、学习和有关活动中,组织好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好班级同学信件的领取工作。
 
文艺委员岗位职责
1、与学生会文化部、艺术团保持联系,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活跃班级气氛,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和艺术品味,促进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
2、根据各班级特点,结合大节假日、纪念日,发动和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和娱乐活动,并配合学院做好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艺活动。
3、通过文艺活动,发现、培养、推荐文艺活跃分子。
4、保管好班级的各种文艺用品。
 
体育委员岗位职责
1、与学生会体育部保持联系,通过实际行动,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同学们身体素质的提高和学院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
2、组织各类普及性强的体育活动,配合学院组织参加校运会等各类体育比赛。
3、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同学们的体育观念。负责晨跑的点名。
4、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培养、推荐体育积极分子。
5、保管好班级的各种体育用品。
 
五、学生社区管理干部的岗位职责
楼管会岗位职责
1、参与宿舍楼的安全值班和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宿舍楼学生的社区文化活动,监督宿舍楼的服务工作,负责宿舍楼的宣传工作。
2、负责联络学生、关心学生、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参与开展“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参与宿舍楼的评优活动。
3、负责检查晚归、夜不归宿和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行为。
4、负责检查在楼内高声喧哗、放高音嗽叭、以及在楼道内打闹、踢球等不文明行为。
5、负责查处非娱乐时间打扑克、弹奏乐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负责检查各种自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没收炊具,确保公寓楼的安全。
7、负责劝阻、制止在异性宿舍逗留时间过长的情况(休息时间),不准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内。
8、协助生活部,定期抽查、督促本楼内的卫生状况。
9、及时制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以及从窗户私自向外乱抛杂物的行为。
10、制止小商贩进入宿舍楼内,发现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制止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踢球等行为。
12、负责检查按时就寝情况。督促按时熄灯,制止宿舍内点蜡烛现象。
13、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一切安全隐患及非法活动的线索。
14、楼管分会查处的一切违纪行为,都要如实记录,及时汇总,上报学生事务与发展部,并全院通报。
 
楼长、层长(梯长)岗位职责
1、协助楼管员做好整栋楼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到各宿舍查看,特别是使用违规电器的情况。
2、负责楼的卫生及晚查铺工作,经常随机抽查宿舍,对迟归和不归学生及时登记上报,宿舍内务卫生不合格的要及时给予通报。
3、督促各舍长、副舍长做好宿舍工作,做好宿舍利益、安全、纪律和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维护和督导工作。
4、管理和维护本楼的公共设施,若有损坏,及时报宿管中心维修科。
5、执行学校有关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6、每周以书面表格形式向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反映学生宿舍的情况一次,向委员传达上级有关宿舍管理工作的精神。
 
舍长、副舍长岗位职责
1、促进宿舍同学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起同学间良好的关系,促进大家在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形成良好的宿舍风气。
2、组织好宿舍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动员和发动同学搞好宿舍内务,安排好宿舍值日、清扫卫生以及公益劳动等工作,按照学院要求开展“星级文明宿舍”的创建,并配合学院接受检评。
3、组织同学们学习和遵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宿舍守则》,处理寝室日常报修、设施维护等工作,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配合宿管中心、楼长和层长(梯长)参与宿舍管理、教育、服务等活动,维护宿舍利益、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做好宿舍秩序的维护和督导,晨起、午起要督促同学按时起床,晚熄灯后督促同学按时熄灯就寝,做好迟归和不归学生的查铺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
5、一般兼任团小组长,有关职责按团小组长的职责规定进行。副舍长配合舍长做好上述工作,舍长不在时,代理舍长工作。
6、各宿舍长直接受本楼楼长领导,接受楼长的监督和检查。
7、若发现本宿舍成员有乱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如实向楼长汇报。
8、如实、认真填写新公寓楼检查登记表,舍长为宿舍第一责任人。
 
六、院学生事务与发展部(辅导员)
学生秘书、助理辅导员岗位职责
1、协助部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和遵守纪律等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辅导员汇报。
2、参加部或辅导员每周召开的班两委主要学生干部例会,协助辅导员对宿舍、班级工作和学生情况进行总结。
3、协助部或辅导员做好会议、活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召集等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材料的收发、管理等工作。
4、协助部或辅导员开展班级第二课堂活动。
5、完成部或辅导员交给的值班等其它工作任务。
 
七、学生社区团工委岗位职责
学生社区团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坚持“以营造宿舍文化为基础,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文化活动为平台”的基本思路,抓好学生社区的文化建设,即宿舍文化建设。
团小组的职责: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和号召,学习团的基础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2、学习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工作方针和有关精神。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团员在宿舍的生活秩序、参与宿舍文明的创建、思想道德意识的提高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实行监督。
4、根据院团委、团支部安排,在本小组范围内酝酿团支部选举的有关事宜。
5、对处分团员、接收新团员等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6、“推优”、评先进、评奖学金、发展党员、素质拓展内容认证等有关工作,各班级、各团支部均应征求团员所在团小组的意见,各团小组也应提出意见。
 
八、院学生卫队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院内良好秩序。
2、坚持巡逻守护,发现并报告违法犯罪分子的踪迹,维护校内治安和安全。
3、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沉着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并及时汇报。
4、保护案件、事故现场,防止转移和破坏。
5、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做好义务消防,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秩序。
7、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档案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两委办负责,两委办对两委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每周的例会上向会议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两委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档案分类为:各种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工作计划及活动内容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等,共六类。有关档案据此分类。
     三、两委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呈交一份详细的本部门工作计划,作出本部门在未来一学期内的各项工作设想。在举办大型活动前,做出可行性报告,活动后,需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交由两委办备案。
四、两委各部门的有关档案在一定时间后(各部门档案保存时间另行规定)都应归到两委办存档。各类档案是两委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团委组织部、两委办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遇有学生干部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组织部,并依据考核情况,合格者发给聘书。
五、两委集体获得的锦旗、证书、奖品、纪念品以及报刊文献,由两委办集中保存。
六、其他情况由两委办向两委负责人请示后作相应处理。
 
值班制度
一、院团委、学生会的办公室每天由两委办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值班人员为2名干事和1名带班的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2:00-14:00和18:30-22:00;周六、周日8:00-22:00。
  二、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及时签到,在办公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向带班干部请假,值班中途因故外出应向带班干部请假,由带班干部汇总报两委办。带班干部有事需向两委办请假。不得无故离岗。
三、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着装整齐大方,佩带相关证件,值班时保持办公室肃静,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吵闹等。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日志,遇有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五、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由两委办统一负责管理,值班人员在使用这些设备时应如实记录。
六、值班出勤情况由两委办负责监督并进行记录。值班日志由带班干部负责认真填写。两委办每周将值班情况汇总,在两委例会上通报。
七、每日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前把卫生做好。
八、若违反以上规定,则依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会议制度
一、两委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两委的会议分为两委常务会议、部长以上两委例会、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
二、部长以上两委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讨论两委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部长若因故不能出席,需提前请假并委托副部长代为参加。
三、两委常务会议、部长以上两委例会由两委办主任记录,每次会议记录整理后由两委办存档,两委办在每周部长级两委例会上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
四、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简介整理一份交两委办备案,并由两委办在每周部长级两委例会上交两委负责人审阅。
五、必要时,召开全体团委干部或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和布置有关工作。
六、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各种会议,会后向两委办通报情况,记录交两委办备案。
七、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或设置振动,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与会者签到,有事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若无故缺席或迟到则依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两委人员出席学院举办的活动,可在期末的综合测评上给予酌情加分。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两委内部管理,使两委有效的运行,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特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两委人员筛选录用管理办法
1、两委在每两年举行换届选举,新的两委委员会产生后开展干部纳新活动,确定中层干部(部长、副部长);之后开展委员选拔和干事纳新。
2、两委中层干部由两委常委通过面试并由学院审核后确定。申请人自愿填写申请表后参加面试,通过者待批后成为院两委中层干部。
3、院两委部门委员从优秀干事中产生。
4、院两委干事纳新工作由组织部配合各部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面试并顺利通过者成为院两委的成员。
5、平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两委常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配合各部门进行干部的录用和调整。
6、院两委人员录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筛选。
二、两委人员常规管理办法
1、院两委人员常规管理即考勤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是两委正常运行的关键。
2、两委对日常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任何人在会议及值班时都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勤。具体制度参看奖惩制度。
3、两委绩效制度指两委成员工作成绩记载,它将作为评选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的评估资料,评估内容有:
1)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两委人员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3)组织部和两委办对各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估。
4、两委奖惩制度(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
5、以上规定对两委各部门及个人的管理办法将由两委办和组织部依照两委委员会的意见操作执行,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干预。
三、院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
1、两委全体成员应以全院同学的权益以及两委整体形象为重,服从两委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2、两委每学年末将评出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
3、两委听取工作意见后,由两委委员会对工作出色,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富有创造性的成员予以表扬。
4、经两委常务会评定,工作有一次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有重大失误达两次者将开除学生会。开除决定将通报个人所在专业及其辅导员。
5、对有虚报假报两委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的个人,无论数额大小,将开除出两委。
6、两委各种会议、值班应准时出席,无故缺席达2次者记过一次,无故缺席达3次者将开除出两委,请假要事先通知主要负责人。
7、两委成员值班或参加两委组织的活动应佩带相关证件。证件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速报两委办备案。
8、对工作态度散漫,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值班的两委成员进行记录,并在每周部长级两委例会上通报。
9、对损害两委公共财物的人员,要求其按实价赔偿并依其认识错误的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除名的处罚。
10、组织部、两委办将对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报两委委员会,提出改进意见。
11、其他情况由两委办向两委委员会请示后作相应处理。
四、两委人员异动管理办法:
1、院两委人员异动管理办法即关于人事调整的规定,包括升迁、降职、调动等。
2、如有两委成员在一定时期内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由部门向组织部提出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组织部整理其资料后上报两委常务会,批准归档后,升迁申报通过,人事变动完成。
3、如有两委成员在一定时期内工作消极懈怠,或屡次违反两委制度而受纪律处罚等情况,将由部门向组织部提出罢免申请,组织部整理资料后上报两委常务会,批准归档后,罢免申请通过,人事变动完成。同时,罢免决定将通报本人所在专业及其辅导员。
4、调动主要指人员的跨部门平等移动。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由两委常务会讨论决定,下发调动通知,组织部归档后,调动文件生效,人事变动完成。
5、如有两委成员因各种原因而离职,提交进两委以来的工作总结和辞职申请,交组织部,报两委常委研究后发给聘书。
五、两委的监督与考核
1、两委办、自律部对两委及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两委办每周查看两委的各项管理记录,对两委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交两委委员会讨论处理。
2、组织部将会同两委办在学年度中期和末期进行学生干部集中考核和评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对不称职的干部通报批评并向两委委员会提交处分意见。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两委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考评表
姓名          职务             
考核指标
考核要求
分值
得分
工作态度
(40分)
准时出席部内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事先交上请假条
12
 
工作踏实,对分配的任务不挑剔,不推卸
14
 
积极主动及时地完成部里分配的任务
14
 
工作能力
(40分)
工作完成的质量高,效果明显
10
 
在工作中具有包括观察、组织、表达、交际等各方面的能力
10
 
能够提出一些有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
10
 
能较好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10
 
自身形象
(20分)
能合理分配工作与学习的时间,学习工作两不误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期末体育达标
4
 
与部内干事和其他同学团结共处,人缘好
4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行政处分
4
 
思想政治素质好,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
 
总         分
100
 
备注:由班长、团支书代表和两委副部长以上干部、干事代表考评,每项评分步长为1分。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两委副部长及干事考评表
姓名          职务                
考核指标
考核要求
得分
工作态度
(20分,扣完为止)
每次例会若不能到会,须事先交上请假条,无故缺席者,一次扣1分,二次扣 3分,三次扣8分,三次以上扣完;每次例会总计无故迟到三次以上,扣除10分。
 
认真负责地做好办公室值班工作并保持办公室的整洁酌情加减分。
 
学期开始有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少一项扣5分。
 
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工作,如不配合则酌情扣分。
 
工作实绩
(60分,加至60为止)
能基本完成学期工作计划及学院、学校布置的工作得40分。
 
能够提出一些有创新性、建设性的意见得1-5分。
 
在工作活动中能较好地扩大学院影响,提高学院形象酌情加1-5分。
 
能积极主动地举办一次有意义的活动(非日常性和任务性),每次加3分。
 
在工作中能有良好的创新酌情加4-7分。
 
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能实施的酌情加1-5分。
 
有效地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部门的工作积极性酌情加1-5分。
 
学业成绩
(10分)
每学期有一门不及格扣5分,两门课及以上不及格或一次重修扣10分。
 
学期体育不达标扣5分。
 
自身形象
(10分)
通报表扬每次加3分,通报批评每次扣3分,有警告以上处分者评为不合格。
 
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加1分,重点培养对象的加2分,入党的加3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
 
本项得分5分以下,不能评为良好。
 
总         分
 
备注:本表由两委常委和部长考评。90分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60-7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班级学生干部考评表(一)
考核
指标
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得 
班长
体育
委员
文艺
委员
日常
表现
准时参加例会(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无故缺席扣1分/次,未经请假迟到或早退扣0.5分/次。召开部门例会(班委会或班会、团支部会)等,至少每4周1次,分析部门工作现状,指导内部成员开展工作,有记录有成效,缺1次扣1分。参加值勤(值日),迟到或擅离岗位扣0.5分/次,缺席扣1分/次,酿成事故扣2分/次,值勤记录不全或值班后未做卫生扣0.5分/次,有事不及时上报扣0.5分/次。经常与分管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干部主动联系,求得工作指导,联系少扣1分,发生问题不与分管辅导员联系,发现1次扣1分,导致不良后果者扣2分。
15分
(15分起评,扣完为止)
 
 
 
 
 
 
 
 
 
 
工作
表现
按岗位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或参加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得基本分12分。主动为其它部门查漏补缺,维护集体荣誉者加1分/次;积极对外宣传报道本院工作加1分/次;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者加1分/项,结合本部门(单位)特点创造性开展活动并取得一定效果者加1分/项。组织或参加活动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无故缺席扣2分/次;不能按进程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准备不充分或组织涣散,影响工作者扣1分/次;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少一项扣1分。
15分(12分起评,扣到0分为止)
 
 
 
 
 
 
 
 
 
 
学业
成绩
获得一等奖学金加2分/次、二等奖学金1分/次、三等奖学金0.5分/次,一门不及格者扣1分/门。学习认真、态度端正得基本分10分,学习不够认真,有违反课堂秩序、缺交作业等现象酌情扣分。(10分起评,扣至0分为止)
12分
 
 
 
 
 
 
 
 
 
 
思想
表现
被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加1分;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加1分;被发展入党加2分;所在宿舍每次检查均良好以上者加1分;所在宿舍检查不合格扣0.5分/次。思想政治表现良好、积极要求上进得基本分10分,表现不够积极上进、起模范作用的酌情扣分。(10分起评,扣至0分为止)
12分
 
 
 
 
 
 
 
 
 
 
奖惩
情况
被评为校、院文明宿舍(文明班团)分别加2分、1分;受校、院表彰者分别加2分、1分;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校级2分、院级1分;受通报批评扣1分/次。(从0分加到6分为止)
6分
 
 
 
 
 
 
 
 
 
 
总      
60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班级学生干部考评表(二)
考核指标
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得      
思想政治表现
积极参加“双学”活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关心时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文明素养,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在广大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10
 
 
 
 
 
 
 
 
 
 
社会工作表现
关心班集体,积极组织或参加校院班的各项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乐意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有全局观念,能为大多数同学着想,为同学服务;工作主动性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正确处理与老师、同学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带领同学完成工作任务。
10
 
 
 
 
 
 
 
 
 
 
学习学风表现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场纪律,重视充实、拓展自己的知识面,积极为班级、为宿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10
 
 
 
 
 
 
 
 
 
 
日常生活表现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帮助同学、尊敬老师、尊重管理干部与工作人员;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在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地都体现出一个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
10
 
 
 
 
 
 
 
 
 
 
总      
40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 试 行 )
 
一、总  则
(一)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并为每学年学期评定奖学金、学生评优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认证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学生综合测评项目包括德育测评成绩、智育测评成绩、体育测评成绩、美育测评成绩、社会实践技能成绩五个部分。其中思想品德成绩占20%,智育成绩占50%,体育成绩占10%,美育成绩占10%,社会实践技能成绩占10%,创新能力分作为附加分。
(三)学生综合测评指数体系和权重:
    学生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50%+体育测评分*10%+美育测评分*10%+社会实践技能分*10%+创新能力分
   (四)工作机构与分工
1、学生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第二周内对学生前一学期的表现进行综合测评。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辅导员负责全面复审各班测评结果,经年段测评小组批准后向学生张榜公布。学生对测评中出现的错漏可向年段测评小组提出质疑,确有错漏的应予更正。学生如再有异议,可直接向学生事务发展部提出申诉,由学生事务发展部负责协调解决。每学期的综合测评结果由年段保存,并上报学生事务发展部备案。
3、班级评委会由班两委干部及学生代表构成。学生代表由全班同学民主推荐3—5名。各班评委组成名单要报院学生事务发展部备案。
4、与综合测评相关联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考核并做好记录,积累和保存好原始资料,准确无误地提供给测评主管部门。
5、每位学生必须按测评的全部内容认真写出本学期的总结,并按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地填写各项自评分数,对于须加减分的项目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或证人,交班测评小组审议。
(五)综合测评结果的使用
①、各年级各班按学生学期综合测评总分排定名次,供评定该学期专业奖学金及其它评优工作使用。
②、毕业生按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总分的平均值排定名次,供评选优秀毕业生及推荐毕业生就业参考。
③、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记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  
二、德育测评
1、德育分数由基本分和奖惩分两部分构成。德育测评分=基本分(75分)+奖惩分
2、基本分评定标准: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学院、年段、班里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及活动,关心时事政治。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集体主义观念强,自觉维护集体荣誉,能做到凡事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服从集体。
(3)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4)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校园、教室及宿舍环境卫生及设施,自觉认真地参加卫生清扫,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有社会公德意识,不做有损于他人的事。
凡基本达到以上标准的同学,可记基本分75分。
3、奖扣分评定标准:
奖励分:
(1)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能协助学院及辅导员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每学期加2分。参加党校学习获结业证书者加1分;获优秀学员者另加1分。
(2)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拢党组织,定期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参加“双学小组”的各种学习及“三个代表”的各项活动;参加校、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学习者加1分。态度认真且全勤者另加0.5分。
(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社会或校内外造成良好影响者酌情加1—5分。
(4)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的活动酌情加1—5分。
(5)积极参加红十字会的活动与义务献血者加2分;参加社会其他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加2分。(如赈灾、济贫捐款、物……)
(6)积极参与院、年段、班的工作,并能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建议被采用的普通同学加1—3分。
(7)认真听素质教育讲座,按要求准时参加院、年段、班组织的各类会议,凭出勤记录情况出勤3次以上的,每超一次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8)被评为院星级宿舍的,按星级等级分别给每位成员加3--5分。
   (9)《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手册》考试成绩90分以者加1分。
(10)荣获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集体或个人,该集体的每个成员或个人加8分。
(11)荣获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集体或个人,该集体的每个成员或个人加5分。
减扣分:
(1)凡参加非法组织及非法行为者或违反网络文明的,德育测评分按不及格0—40分记。(2)有违纪行为受到批评或校级处分者:
 A、受年段通报批评扣3分;
B、被院文明督导队查到有不文明行为的扣3分;
C、受院通报批评扣6分;
D、受警告处分扣8分;
E、受严重警告处分扣10分;
F、受记过处分扣15分;
G、受留校察看处分扣20分。 
(3)无故迟归者每次扣1分;无故夜不归宿者每次扣3分;
(4)在宿舍内喝酒、玩游戏机等每次扣3分。
(5)院、年段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室内成员每人扣2分。
(6)党团员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每次扣1分。
(7)集体活动、会议无故迟到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分。
(8)在宿舍内私接电源、拉电线者每次扣1分;违规使用电热棒等高功率电器及“三无”产品每次扣2分。
(9)穿着打扮不当(穿拖鞋、背心等)出入教学大楼、图书馆、电教大楼等公共场所每次扣1分。
(10)在公共场所男女交往不文明或任意涂画、张贴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2分。
三、智育测评分
1、学生智育考评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70%+选修课平均成绩*20%+特殊加减分
(若没有选修课则为必修课平均成绩+特殊加减分)
(1)五级分制按以下标准换算成百分制
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
(2)三级分制:优良=85分;合格=60分;不及格=40分。
(3)经批准免修的课程按80分记;补考者按补考前的原始成绩记;
2. 奖励分:
(1)(非外语专业)本科生通过英语六级,自通过起每学期加5分;考试成绩优秀者(80分以上)另加2分;本科生通过英语四级,自通过起每学期加3分;考试成绩优秀者(80分以上)另加1分;外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者,自通过起每学期加3分;考试成绩优秀者(80分以上)另加1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从通过起每学期都加分,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加4分。
(4)各科总成绩或名次比上学期提高幅度列班内第一名者加2分;第二名者加1分。
(5)遵守课堂纪律,无旷课、迟到、早退者;并能按时完成作业且作业质量较好,由任课教师按20%左右比例酌情加1--3分。
3 、减扣分:
(1)凡考试作弊者或违反考场纪律,除在思想品德中扣分外,在本项测评中扣5分。
    (2)不交作业、抄袭作业和不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者,每次扣1分。
(3)无故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 .5 分。
    (4)多次违反课堂纪律者,酌扣1—5分。
    (5)每补考1门次扣1分,经补考后不及格扣2分,重修每门次扣2分。
四、体育测评分
1.体育测评分=基本分(75分)+奖惩分
2.基本分评定标准:
凡能自觉进行晨间锻炼和课外体育锻炼,晨锻练(读)和课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早锻炼出勤率85%以上;掌握基本运动技能;认真上好体育课且出勤良好;参加体育竞技;心理健康状况良好可记基本分75分。
3.奖惩分评定标准:
奖励分:
(1)参加校、院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按下列不同级别名次等级加分。
名次
 
 级别
破记录
另加
第一名
第六名
第七名
市级以上
8分
15分
13分
10分
8分
5分
4分
3分
2分
院级以上
5分
13分
10分
8分
5
4
3
2
1
集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各年段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的前六名按院级竞赛名次的前六名分数减半加分。
(2)体育锻炼达标者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及格加1分。
(3)每学期晨锻练(读)全勤者加3分
(4)校运动会参加团体操或方阵者加2分。
(5)军训中被评为优秀分子的加2分。
减扣分:
(1)凡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超过三次不参加者扣5分。
(2)在比赛中违犯比赛道德,破坏赛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
五、美育测评分
1.美育测评分=基本分(75分)+奖惩分
2.基本分评定标准:
凡具备健康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和美感体验,经常参加课外文化、艺术活动,积极投身于校园环境美化、业余生活文明丰富化、宿舍整洁清新怡人化的建设者可记基本分75分。
3.奖励分评定标准:
(1)凡在院(校)级大学生艺术节、社团竞赛、卡拉OK、舞蹈、话剧、百科知识竞赛,书法、绘画、征文等活动中获一等奖者加8分;获二等奖者加5分;三等奖加3分;其他奖加2分;参加者加1分。
(2)在年段举办的各种美育活动中获一等奖者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参加者加1分。
六、社会实践技能分
1.社会实践技能分=基本分(75分)+奖惩分
2.基本分评定标准:
(1)参加志愿者和社区活动,主动、热情。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
(3)坚持课堂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基本能完成实践课程的基本要求。
(4)认真自觉搞好宿舍、包干区、教室卫生。
凡基本达到以上条件者可记基本分75分。
3.奖惩分评定标准:
奖励分:
(1)积极参加校、院团委,年段团总支、班级团支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或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1—2分。
(2)在社会实践或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论文获奖者,先进个人者加3分,在活动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被社区认可表彰者加5分,受表彰集体中的成员每人加5分。
(3)向校内外报刊、广播台站、院刊投稿并被采用稿件达三篇以上者加5分;投稿被采用两篇者加3分;一篇加1分。积极投稿每学期五篇以上但未被采用加2分。负责宣传工作记者、通讯员按上述各种情况减半加分。
(4)凡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按职别根据实绩大小加分、兼职干部就高,一次加分。见表:
  等级
工作绩效
院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
院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
院两委委员、部长、年段学生分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
院社团会长
年段团总支委员
年段学生会部长宿舍楼管会干部
班长、
团支书
其它干部(含舍长)
优秀
12—10
9
7
7
5
良好
10—8
7
5
5
3
一般
7
5
3
3
1
 注:上表学生干部的具体考核标准参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①、“其它干部”是指学生会干事、楼管会成员、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其绩效分别由院团委、学生会、年段学生分会鉴定。
②、院团委委员、院学生会成员、社团负责人正副职的工作绩效, 由院团委鉴定。
③、兼任数职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分,不累加。学生干部工作态度差,未完成工作,经考核为不合格的,社会工作分可按零分计。
④、普通同学积极承担院、年段、班级工作,且能很好的完成工作者加1分。
⑤、被评为院星级宿舍的舍长酌情加1—2分。
减扣分:
(1)不能按要求完成社会实践任务和社会实践报告者扣1--3分。
七、创新能力评分标准。
1、各项素质分达到基本分以上者,在校、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校、市级以上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制作大赛中获奖,以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作品,或作品、论文入选学术研讨会、艺术创作展、音乐会者可直接加分计入总分。创新能力奖励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具体奖励分标准如下: 
类别
级别  
 科 技 竞 赛
发表学术论文
公开发表文学、艺术作品
作品、论文入选研讨会
艺术创作入选展览会
国家级或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5
3
3
3
5
4
3
2
校级以上
4
3
2
1
3
2
2
2
院级
3
2
1
0.5 
2
1
1
1
 
八、
    1、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中只规定了加扣分上下限的项目,由各班上报月评材料,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后加扣分;统一进行公示 。  
    2、因同一次错误受到两种以上处分的,扣分只计最高的一种。因同一事件受到两种以上表扬的,加分只计最高的一种。
    3、对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可另在综合测评中酌扣5至10分。
4、本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议定。在不违反本细则精神的前提下,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提出测评意见,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5、本实施细则由学院学生事务发展部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让我院学生更好地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办学特点,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学生中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在总结全国各高校开展素质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后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这项工作旨在把素质教育从课堂内教育延伸到课堂外教育,以全面覆盖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使素质教育工作得以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把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纳入教育整体规划之中,确保该计划的顺利实施。我院将把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作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机构
为使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挂靠在院团委。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任主任,由学院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直接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学院素质拓展证书的记录、认证核实及管理工作。
三、实施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
四、实施细则
1、记录方法
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行双重记录法。
(1)网上记录、认证
在学院网站的素质拓展网页上记录和认证。
(2)书面记录、认证
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下简称证书)上记录和认证。
2、记录内容
(1)记录内容为素质教育的各种活动和工作项目,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等六个方面。
(2)该证书原则上记录学院级以上的各级组织主办的各项活动和项目(非本校举办的活动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3、证书费用
团中央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全国统一定价,由校团委统一购买,工本费由学生本人自付。
4、证书的保管和使用
学生在校时,证书由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统一保管,离校前发给学生本人。其它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5、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
每月25日之前每位同学根据自己本月及上个月的学习、工作情况并依据不同类别在网上填写申报。
(2)团支部认证
每月26日至月底各团支部对每位同学在网上的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由团支部书记在网上进行认证;如有不同意见,由团支部填写意见并退回学生本人修改。
(3)公示期
下一学期的第一、二个星期内“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在各团支部的支部大会上公布每位同学上一学期的记录情况,接受申诉并公布处理意见;同一团支部的同学也可在网上浏览其他同学的情况(但无权更改)。
(4)“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修改网上记录及认证
第二学期的第三、四个星期“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根据公布结果适当修改网上记录,并对证书记载内容在网上予以认证。
(5)填写记录
新学年的第五、六个星期内“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根据认证结果统一分期、分批填写、打印《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
6、毕业生的证书认证工作
毕业生的认证工作另行处理。
7、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打印
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每位毕业生素质教育情况,每位毕业生可在“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统一打印素质拓展证书网上总表并经“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确认。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负责解释。
 
 
 
有关《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说明
 
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用于记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作用的重要经历和取得的主要成绩,不包括课堂教学成绩。
二、本证书作为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装入学生档案,可用于学生毕业求职。
三、证书所列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内容共分六个栏目: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其他。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的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栏主要记载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栏主要记载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他经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
“技能培训及其他”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也可以在这一栏填写。
四、证书主要记载学生的经历和客观表现,一般不作主观评价。所参加的活动需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所获奖励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文章需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六个栏目可能有相互交叉的地方,填写时应看活动具体侧重哪个方向选择适当栏目。表格的设计以学年为单位,填写和认证以学期为单位,因此填写时应根据本院每学年的学期数适当预留空间。
五、本证书由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统一办理。由学生本人提出拟填内容(在网络上或申报表上填写),团支部及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审查属实后统一填写,并认证。学生如确有重要经历在正表空格内无法填下,可填于证书“备注页”中。学生在活动中如取得校外单位的认证,也可附在本证书内。
六、本证书须按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凡违背事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证书全国统一编号,须妥善保管。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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