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学生会财务管理程序,便于各部门规范操作,经济开销本着钱帐分开帐目清晰的原则,特试制定条例如下:
一、学生会财务工作由院团委老师统一领导主管,授权两委办公室直接进行验收管理,具体负责人为两委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
二、举办大型活动,应由活动负责事先编报预算做到详细无漏洞,然后由两委办公室转交团委老师审 核。
三、大额花销(百元以上)需事先
四、审批报销的一般程序:
1、(由部长亲自)拟订预算——团委老师审核,团委老师签字认可——交至团委处审批并得到预支款项——直接发放给使用人(经手人),并存档。
2、部长执发票到两委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处验收,主任在确认该项支出无误并在学生会支出范围后,签字验收并入帐。
五、审批与验收,报销帐目时间周期通常为一周至两周内,重大活动预算审批与报销需提前约。
六、购买物品应开统一正式发票,各部门发票台头统一开据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发票要求帐目明细,并注明所购买物品的名称、用途、经手人(部门)。
七、申报报销时应写明物品用途,并有部长、团委老师签字。
八、每学期进行帐务帐目整理,并由团委老师审批后归档,财务管理及帐目,随时接受团委老师监 督。
本条例由院团委老师授权两委办公室监督执行,解释权属于两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技术支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