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期间举办 “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检阅和展示全省高等院校艺术教育成果,抒发全省大学生喜迎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喜悦心情,讴歌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校园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决定在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期间举办以“迎奥运”为主题的大学生音乐周。
现将《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形成“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的艺术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附: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迎奥运”音乐周实施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四日
附:
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迎奥运”音乐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热情讴歌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和展示全省大学生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喜悦心情。
二、“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主题
青春·活力·奥运·海西
三、主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协办:福建省合唱协会
四、活动要求
1、“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活动以合唱为主要形式,各高校要广泛发动,学生全员参与,以班级为主体,做到“班班有歌声、人人开口唱”,在此基础上,各院、系要组织60人—100人的合唱团,参加学校音乐周汇报演出,以检阅和展示音乐周活动的成果。
2、为便于各高校开展活动,组委会特别推荐适合合唱的优秀歌曲60首(含反映改革开放歌曲、奥运歌曲、福建地方地域特色歌曲、校园歌曲等)供各校选择。
3、在各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省里选出部分学校优秀合唱团(队)参加于5月中、下旬在福州举办的“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活动汇报演出。
五、演唱要求
1、每团演唱二声部以上混声合唱歌曲一首,每首时间不超过五分钟。(也可选择女声合唱或男声合唱)
2、可以选择无伴奏合唱曲,也可以用有伴奏的合唱。但伴奏形式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或10人以内的小乐队。
3、演唱有科学的发声方法,音色音质好;演唱各声部音要准,节奏要齐;歌曲强弱、快慢有处理,音乐表现力强;音乐风格把握好,咬字吐字准确。
4、指挥、伴奏配合好,服装统一,合唱团舞台画面有变化,可适当根据歌曲需要造型、有动作,但不用伴舞。
六、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1、省教育厅组织合唱专家组成的评委团,到各高校现场进行评审。院系较少的学校,可以二至三个学校组合一场进行现场评审。
2、本次比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演唱奖。
3、对组织工作好,学生参与面广的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时间安排:
1、3月上旬,省教育厅下发“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的通知。
2、3月中旬,在省教育厅召开各高校有关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音乐周方案。
3、4月20日-5月10日,评委团赴全省各地、市、各高校进行现场评审。
4、5月中、下旬,举办“迎奥运”大学生音乐周汇报演出。
八、组织委员会:
主任:施祖美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
委员:肖 铮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林轩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王国才 福建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练晓荣 福建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陈达辉 福建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张海明 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处长
吴金兴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嘉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江仁虎 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副调研员
邱孝胥 福建省合唱协会会长
黄光荣 福建省合唱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海明(兼)
副主任:吴金兴(兼)、李嘉(兼)、江仁虎(兼)
黄光荣(兼)(电话:87515550)
陈丽红 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主任科员
(电话:8709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