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总支)、各学院团委(总支):
一年来,在校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我校共青团组织和学生工作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东南强校的目标,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团结、教育、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取得较好成效。在开展“三爱”教育、“对党说句心里话”、“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福大同发展”、“永远跟党走、作为在海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及“我与福大同发展,我为评估作贡献”、“人人为评估作贡献,个个为学校添光彩”等迎评主题活动;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深化学风建设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社团等活动中,广大青年教师、青年学生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发奋成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成才,经研究,拟在今年“五·四”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学生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研究生(非在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继续教育(工程)学院具有本、专科学历的在校生,青年教职工、专兼职团干、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评选类型:
1、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
2、先进个人(学生): 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干。
3、先进个人(教师): “挑战杯”科技创新活动先进工作者、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先进工作者、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三、评选比例:
学生:每个学院可推荐一名“十佳大学生”和“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候选人;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共约占全校团支部、班级总数的20%;先进个人数本一批约占全体学生总数的10%,本一以外学生占全体学生数的8%;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毕业班(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一年级不超过10%;其中优秀团员占35%、三好学生占15%、优秀团干占25%、优秀学干占25%。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推荐人名额比例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教师:每个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推荐一至二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四、评选时间:
4月11日前,各学院须把“十佳大学生”和“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的先进推荐材料(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各二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送交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素拓233室)进行评审,结果另行通知。4月18日前,各单位须把所有评选《先进花名册》及《先进审批表》(各一式两份)书面材料送交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团委FTP(帐 号:
www.bufuns.cn,密码:youth)相应的文件夹中。
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先进领导小组,由校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下设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素拓233室)。
附件:
1、《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生 工 作 部(处)
共青团福州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学生 表彰 通知
福州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8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1:
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校级先进集体条件
一、 五四红旗团委条件
具体条件及操作参照福大团〔2007〕14号《关于申报福州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通知》,参加评选的团委请于4月7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将参评材料书面与电子版材料各交一份到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上传团委FTP(帐号:
www.bufuns.cn,密码:youth)相应的文件夹中。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标准:
1.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整齐,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班子成员均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为团员青年服务的热情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上级团委组织的岗位、工作、干部培训。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有实效。团支部工作得到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认可。坚持党建带团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制度执行好。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能够坚持按标准和程序,积极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有“学党章、学理论”小组,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推优”工作,每年有优秀团员青年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能够按规定定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和管理。
4.团支部成员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有“三会一课”制度,即团支委会、团员大会、支部生活会和团课,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备忘录》,全体团员按时注册。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内无一违规违纪。
(2)“五四红旗团支部”考核标准:
1、参加过院或校级团支部立项活动的团支部方能参加评选,被评为校级优秀团支部立项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社会实践、调查、考察等活动;
3、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一助一”等活动,支部有固定的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效果好;
4、认真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年度团籍注册率达到95%以上;
5、与班委会密切协作,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的有关工作。
6、认真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开展“三爱”教育、“党在我心中”、“我与祖国共奋进、我与福大同发展”、“永远跟党走、作为在海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及“我与福大同发展,我为评估做贡献”、“人人为评估作贡献,个个为学校添光彩”等迎评主题活动。
7、倡导勤奋扎实的学习风气,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能结合所学专业,开展各种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学习竞赛、科技竞赛等活动;能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课余生活;
8、毕业班团支部有开展鼓励班级成员到欠发达地区工作的活动。
三、先进班级条件
1、班两委组织健全,成员素质好,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能力强,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享有较高威信,形成坚强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及时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听取同学的反映,为同学办实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配合辅导员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学马列、学党章活动和创文明居室活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
2、班风正,在德智体综合测评中成绩显著,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达到奖学金条件的人数占全班人数18%以上)。班级集体荣誉感强,院级以上(含院级)文明宿舍比例占70%以上,班级成员遵纪守法,没有严重违反校纪的行为(在该年度内全班没有出现受警告或以上处分的同学)。协助团支部搞好各项团的活动。
先进个人条件(学生)
一、十佳大学生条件
参照“三好学生条件”,入学以来没有重修科目,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是我校学生学习楷模。
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新长征突击手”、“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挑战杯”系列大学生科技(全国或省级)竞赛等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国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学生。
二、(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
1、参照“优秀团干条件”,入学以来没有重修科目,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是我校学生学习工作的模范。
2、能模范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熟悉并认真做好支部团务工作,组织的团支部主题活动有特点、有影响,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全国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新长征突击手”、“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挑战杯”系列大学生科技(全国或省级)竞赛等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国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3、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学生;
5、被评为校级团支部立项先进个人。
三、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马列、学党章等党团组织活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创建校园文明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创文明居室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本科评建活动,科技节和文化艺术节活动中成绩显著。热心为同学服务,艰苦朴素,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
2、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强,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2007-2008学年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人数前25%以内,达到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二等或以上奖学金标准,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3、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锻炼和课外活动,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
四、优秀团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参加“爱祖国、爱福建、爱家乡”活动。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成绩优良。在校园文明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本科评建活动,科技节和文化艺术节活动中成绩显著。热心为同学服务,艰苦朴素,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
2、模范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团员意识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学党章、学马列小组活动。
3、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2007-2008学年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人数前50%以内,达到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等或以上奖学金标准,获得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学习进步奖)的同学也可适当放宽,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五、优秀团干条件
1、参照优秀团员“1、2、3”条件。
2、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团的业务基本知识,工作作风扎实、勤恳、富有献身精神。在校、院团委(总支)和班支部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团员中有较大的号召力,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在学校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及学风建设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共青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六、优秀学干条件
1、参照三好学生条件“1”。
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校、院学生会以及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协调工作能力。在学校各项思想教育活动、校园文明建设及学风基础建设中能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作风正派,任劳任怨,思想政治素质好。
3、2007-2008学年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人数前50%以内,达到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等或以上奖学金标准,获得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学习进步奖)和在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要求。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专科生除外)。
先进个人条件(教师)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努力学习,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单位推出的各项改革,具有爱校和献身教育的奉献精神
在学校“东南强校”建设,“文明校园”建设,“本科评建”工作及本职工作中做出较显著成绩。特别在组织和指导“挑战杯”科技创新活动、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学生社团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附件2:
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团员总数 | 先进个人推荐数 | 团支部总数 | 先进集体推荐数 |
1 | 电气学院 | 1227 | 123 | 55 | 11 |
2 | 机械学院 | 1042 | 104 | 25 | 5 |
3 | 数计学院 | 2063 | 206 | 59 | 12 |
4 | 化工学院 | 1352 | 135 | 39 | 8 |
5 | 土木学院 | 1442 | 144 | 48 | 10 |
6 | 环资学院 | 762 | 76 | 19 | 4 |
7 | 管理学院 | 3428 | 343 | 86 | 17 |
8 | 生工学院 | 659 | 66 | 20 | 4 |
9 | 外语学院 | 650 | 65 | 26 | 5 |
10 | 物信学院 | 1577 | 158 | 39 | 8 |
11 | 建筑学院 | 385 | 39 | 13 | 3 |
12 | 材料学院 | 656 | 66 | 19 | 4 |
13 | 法学院 | 814 | 81 | 23 | 5 |
14 | 软件学院 | 690 | 69 | 19 | 4 |
15 | 公管学院 | 907 | 91 | 18 | 4 |
16 | 人文学院 | 920 | 92 | 31 | 6 |
17 | 紫金学院 | 74 | 7 | 2 | 1 |
18 | 工艺美院 | 1369 | 137 | 53 | 11 |
19 | 工程学院 | 3769 | 302 | 90 | 18 |
20 | 阳光学院 | 4031 | 322 | 83 | 17 |
21 | 至诚学院 | 6058 | 485 | 152 | 30 |
| 合计 | 33875 | 3110 | 919 | 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