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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了加强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促进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和校团委关于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的部署要求,决定开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活动,现就有关申报创建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 基础工作
1.思想建设好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探索新的主题教育模式、教育手段,注重实效。
2.班子建设好
     团委班子设备齐全,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能发挥团委的核心作用,配合院党委做好学生工作,搞好团员的教育与引导工作,在创建文明校园、科技节、艺术节等各项活动成绩显著;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大、凝聚力强。
3.主题活动好
     围绕党政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的活动,创建服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围绕青年成长成才的主题,办事实,办好事,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青团工作,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4.支部建设好
     认真履行团委工作职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加强团支部建设,指导团支部工作,带动团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有一批模范作用显著、具有鲜明师范性的团支部;能够对团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
5.活动阵地好
     团的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建立团员培训机制,能正常开展团员培训;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础设施;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对上级团组织工作支持大,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主动承担校级活动,报送材料及时、准确。
(二) 特色工作
⒈学术科技类
    完善的大学生科技工作机制,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奖励、活动阵地;指导大学生科研小组开展经常性的有特色的活动和科技讲座;指导学生在正式刊物发表学术科技论文;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挑战杯系列竞赛,并按时提交作品;积极参加各类大学生学习,科技竞赛,培植科技成果,申报专利等。获得院级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的奖励。开展校园学术文化活动,营造优良学风。举办经常性的学术讲座、学生读书会,定期开展各类学术科技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
2.文体类
    积极开展节庆活动、周末文化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效果好;积极支持社团承办社团活动月项目;举办各类特色艺术培训班,有技术、有总结,效果良好;指导的社团获得校级星级社团或校级优秀社团称号;积极参加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活动,并取得好成绩。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各类文体竞赛活动。
3.实践类
    大力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并组建重点小分队和长期共建实践基地;及时、准确报送活动信息、总结;抓好青年志愿者活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职员服务特色活动,社会反响好;走出校园,开展“四进社区”活动;“一助一”帮扶贫困生活动;积极开展“争做志愿者,建设新农村”志愿者活动;受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好人好事。
4.信息宣传类
    有稳固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自办刊物、广播、宣传栏、展板、报纸和网站等宣传阵地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及时深入报道本单位特色活动与大型活动;及时收集和调研学生思想动态信息;及时向院团委反馈有关信息;注重共青团工作的院内外信息交流和宣传报道,并有记录
5.综合类
    一、工作环境好。分团委领导重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政策。配齐配强团的班子,团干部队伍战斗力强;
    二、工作思路明确,能够积极主动围绕院党委、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有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三、能够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新的活动形式;能出经验,出成果,可供推广,有突出的独具特色的工作实绩;
    四、准时出席院团委组织的各级各类会议和培训;
    五、保质保量地完成院党委、团委布置的各类各项工作。
    六、宣传、鼓励、引导学生参加对自身素质发展有利的各类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重视素质拓展和第二课堂工作,工作规范、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能围绕服务学生成才和学院建设,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多方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充分发挥党的助手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重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 附加奖励工作
⒈各分团委的工作获校级以上表彰的,以文件或证书、奖状的原件或复印件为依据,根据获奖项目和数量评分。
⒉承办院级或院级以上共青团大型活动或会议。
⒊紧扣校团委或本院党政工作大局,主题鲜明,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在新闻媒体上有集中报道。
⒋创造典型经验,在团员青年中引起较好反响,并在全院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有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经验、典型发言或转发材料。
⒌参与评选“五四红旗分团委”时制作PPT、分团委副书记汇报答辩。
⒍其他可以加分的项目。根据分团委提供的材料酌情加分。
  以上附加奖励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统一确认,酌情加分。其他为列入的项目可通过评审委员会确认其奖励分值。
二、评审办法
⒈“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的确定:按照“思想建设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提交申报表;院团委从申报创建单位的各分团委中确定“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的名单。原则上所有分团委均应参加“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申报,未能参加申报或申报未获得通过的分团委,院团委将责成其进行整改。参加申报的分团委中其下属的团支部中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获过上一届国家级、省级、校级“五四红旗团委”单位的将优先确定。
⒉“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由院团委统一组织成立“五四红旗团委”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阅各创建单位的参评材料+实地评估+汇报答辩情况的综合得分评审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名单,名额占申报创建单位总数的40%。汇报答辩时可采用多媒体等辅助手段。汇报部分主要依据“五好标准”要求,可适当补充。
三、申报对象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各分团委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层团委,到院团委网站主页相关下载处下载申报表格,并于2008年4月22日之前将书面版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交到院团委秘书处。创建单位名单一经审定,将发正式文件通知。创建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即到第二年“五四”时进行评选表彰。
五、注意事项
      重大事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有损共青团形象的事件且情节严重的,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五四红旗分团委”的评选资格。
六、有关要求
      各分团委要认真做好本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注重质量,严格标准,参照“五好标准”,本着真正把组织健全、提高工作成效的角度出发,积极申报。并做好确定创建单位后的有关事宜。要将创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与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集体”等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创建活动,促进团的建设不断加强,推动团的工作更加活跃。
                                        
 
 
 
 
 
 
 
 
 
 共青团福州至诚学院大学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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