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团十六大精神,更好地推进我院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着力加强我院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今年暑期我院将继续着眼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创业与就业能力,结合专业特点和地方特色,以“弘扬奥运精神·纪念改革开放·共建和谐海西”为主题,深入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同学们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今年暑期,我院的社会实践活动仍按点面结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低年级学生以“三下乡”社会实践为主,高年级学生以专业实践实习为主。点上的社会实践主要是部分同学组成社会实践队进行,面上社会实践活动是大部分的同学分散回乡回城实践。
1、点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暑期,我院积极发动各分团委,根据实际能力结合当前的社会关注问题拟重点组织若干支社会实践服务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学生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有:组建青山村社会实践队,赴省委、省政府曾确定的福州大学定点扶贫单位——清流县嵩溪镇青山村,开展“三下乡”活动,在我院前四年扶贫助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建实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继续发挥我院团员学生的热情和智慧;组建龙岩古田社会实践队,开展弘扬民族精神、重温革命征途等活动;组建城市执法管理志愿者服务队,结合共建单位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的“执法形象年”活动,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到城市街道、社区等地执法服务中去;走进社区,关爱孤儿,关心外来农民工“爱心互助”实践队等。另一种是结合专业实践实习的社会实践活动,各分团委、各专业请积极倡导、认真组织本专业同学(以高年级为主),通过结合专业特点,到对口单位或部门了解企业文化、生产工作实际、了解专业知识发展的最前沿、了解人才与市场如何接轨、感受创业和就业的压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以上各实践队成员的组成面向全院学生,由各类自行选拔学生,请有意向参与的同学于6月28日之前向辅导员报名(原则上每支实践队人数15—20人)。
各专业、各班级也可以组建实践队,但必须经学院审批同意。审批表(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上报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面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未能入选院组织的实践队的学生要在暑期返乡返城期间,以个人或以辅导员、班级、宿舍为单位,或以地区、区域为单位自由组合,自己联系实践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须报辅导员备案。社会实践内容可以是改革开放成就参观等方面的活动,如观看改革开放成就电视专题片、考察一批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海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典型、访谈一批改革开放事业见证人;也可以是见证海西、服务海西、科普宣传、普法宣传、社区服务(包括农村社区、城市社区)、课题调研、挂职锻炼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还可以结合专业学习的社会实践,如到与专业对口或相近的行业去实习或参与科研项目、科学兴趣小组等科技学术活动等等。05级学生如果有要求进行毕业实习,则按学院的要求进行;如果没有开展毕业实习,则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回校后应上交社会实践小结、调研论文和社会实践鉴定表(在学院团委学生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等,以便申请社会实践学分。
三、活动要求
1、参加对象。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有效途径,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活中的“必修课”,我院全体学生都应积极参加。参加点和面实践的学生均应征得家长的同意,并确保安全。
2、开展课题调研活动。鼓励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同学联系指导老师,在老师指导下开展课题调研活动,返校后上交课题调研报告,参评社会实践优秀成果。
3、举办社会实践成果展评等活动。开学后,我院将举办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归来话体会” 座谈会、社会实践图片展等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扩大社会实践的教育面,激发同学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热情,同时将实践成果上传至学院社会实践网站。因此,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创作。实践过程中,请将队员每天的日记或实践小结或实践队总结,经带队老师审查后,于实践活动后一周内发到以下信箱(要注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实践队,***专业***年级***学生)。开学后我院将在校内举办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成果展,以实践队为单位,每个实践队不少于1个展板的宣传内容,宣传展板由各实践队自行设计,内容要图文并茂,反映本单位和所带的实践队的活动情况,展板内容按长2.4米×宽1.2米的格式编排设计,并于7月25日前发邮件到chenxiaohuan2004@163.com或oscarhe210.student@sina.com,由院团委统筹后统一彩喷展览。学生个人返校后也要上交调研报告、社会实践小结、照片、DV等成果,学院将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对优秀集体和优秀实践队员给予表彰。
4、社会实践学分的获得。实践结束后,要申请社会实践学分的学生必须填写社会实践鉴定表(包括提交实践小结、调研报告等成果),于下学期第一周内交学院考评,并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学分。学院批准组队实践的学分起评分为1学分,其余实践的同学申请学分起评分为0.5学分。
四、活动经费
活动开展过程中,得到学院审批的实践队的与活动开展有关的摄影费用、资料费用、横幅或队旗等费用可以由学院报销,但要严格控制在经费预算之内,带队老师的差旅费、补贴等按出差的形式由学院报销。学生可报销单程车票,其它费用自理。
五、评先评优办法
1、荣誉称号的设立: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和表彰设立的荣誉称号奖项有:先进工作者(教师)、先进个人(学生)、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实践(服务)团队。
2、评选组织: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和表彰工作在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团委、学生会根据评选方案组织评选并表彰。
3、参评优秀团队要求:参评单位或个人需向院实践部(联系人:王德峰 13905000864)上交整套电子版材料与书面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团队总结报告一份、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日记(每人一份)、十张左右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电子版照片(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PPT展示稿和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视各实践团队情况而定,但会影响评先评优)。书面版材料包括: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等(视各实践团队情况而定),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团队总结报告一份,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日记(每人一份)。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社会实践成果的考评,学院成立“2008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雷石宝 副组长: 朱剑雄 陈小欢
成员:林东伟 黄树坤 潘梅英 何语林 苏 童 陈吒俤 陈小杰 袁晓建
张 帅 涂文明 王继宏 陈 艳
附1、至诚学院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先评优细则
附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队申报表
附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