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委:
为了贯彻落实团十六大的精神和陆昊同志在全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和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响应学校的号召,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在全院基层团组织中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是增强基层团建工作活力的具体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团支部工作的活动以及活动的质量,是基层团支部的工作能够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特别是通过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一步发挥团支部助手的作用,现根据我院基层团支部的实际,以团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基层团建,吸引凝聚青年”为目标,以“迎接50周年校庆 创建文明校园”为主题,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要求
各系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目的、意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指导思想,要把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与“加强基层团建,吸引凝聚青年”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我院各级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阵地。做好团支部“立项活动”要做到;
1、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具有较强时代气息;
2、 讲究针对性和时效性;
3、 切实可行和易于操作;
4、 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二、 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申报过程
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程序要充分结合我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程序应包括:
1、 项目设计:各团支部要发挥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团员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的团支部活动形式。要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主题、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及其他保障措施等事项。各团支部先向本学院团委申报立项,学院团委从中选出比较优秀的团支部立项项目,上报校团委参加校级立项评选。
2、 项目申报:各系团委将选出比较优秀的团支部立项项目(选送项目数量不超过全系团支部立项总数的30%)于2008年9月16号前上报院团委组织部,立项申报表见附件。院团委将对各系上报的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将优秀的立项项目上报到校团委,校团委根据项目的意义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批通过的立项活动给予100—300不等的立项活动经费及其他条件的支持。全校计划立项约100项,以活动发票的形式报销。同时院团委也将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院级立项活动,院团委对院级的优秀立项活动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通过的立项活动给予一定立项活动经费的支持。
3、 项目管理:院团委对团支部活动进行监督,对团支部活动项目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立项活动于10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团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08年11月7日前写出立项活动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及图片资料等,院团委予以验收。主要对其目标、效果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予以表彰。
三、 各系团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系团委组织部要对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每个系团委对所属支部活动方案进行分析研究之后,至少应向院团委正式申报三个以上团支部“立项活动”。另外社区、网络组织和学生会等新型团支部也可申报参加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四、 各级团组织应将此作为本单位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届时校团委将专门组织验收和评比。团支部“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团委考评和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 团支部“立项活动”的评选表彰请参考《福州大学团支部立项集体与个人评选细则》。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OO八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