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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2级新生团支部建设和团员思想教育的通知

 

各系团委: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共青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共青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籍管理,强化新生团员意识,建立健全新生团组织,提高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就我院2012级新生团员入学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新生团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各系团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新生团员组织关系接收工作。认真做好新生团员档案的收缴、审查、归档等工作,团员档案由各系团委统一保管。同时做好新生团组织信息统计工作。同时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系团委认真制定团员发展计划,指派专人严格按照团员发展的基本程序发展新团员,并以入团宣誓仪式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意识教育。新入团团员团员证、团徽、入团志愿书等由院团委统一开具证明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

二、按时成立新生团支部和做好团支部成员选任工作

各系团委要高度重视新生团支部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着力增强团支部在做好青年学生思想引导、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团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生军训结束后一周内,指导各班级成立团支部,配齐配强支部成员。团支部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具体组成可视工作需要而定。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要通过班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的产生可由系团委或辅导员提出,也可由团员自荐、互荐产生,候选人至少应为两人,候选人产生前要充分考察和酝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可以参照团支部书记选举或以其他合适方式产生,确保团支部成员的合理搭配和工作有序开展。团支部成立后,各团总支要开展新生团干部培训班,加强培训和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将工作团支部重心放在思想教育引导和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上,以更好地促进班级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履行好团支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开展新生团员思想教育活动

开展团员思想教育,提高团员青年素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系团委要结合当前党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抓住新生入学的关键阶段,与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结合起来,在新生团员中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主题教育活动。

1、团员意识教育。团员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增强团员意识,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要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在新生团员中深入开展“学理论知团情”学习活动,在军训结束后组织“新生团员第一课”教育活动,确保每一名团员至少听一次团课、学一遍团章、读一本学习辅导材料、参加一次讨论活动、过一次民主生活,通过新生团课教育和专题学习,进一步激发新生团员意识,增强团员自豪感,引导新生团员更好地发挥榜样作用。

2、团的品牌活动介绍。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介绍学院及所在系共青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以及团的品牌活动,积极引导新生参与我院各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二课堂的各类活动,鼓励新生在实践中砥砺品格、成长成才。

3、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培训班、观看有关文明礼仪视频等形式,对大学新生进行基本的礼仪和具体行为规范的教育,突出强调学生在公众场合的行为举止、仪表仪态要得体,通过学习教育,让每位学生懂得“明礼知耻”这一基本常识,自觉做到“学礼仪、懂礼仪、用礼仪、崇礼仪、传礼仪”,树立学生身边的文明礼仪榜样,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4、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系团委在新生团员中要广泛开展“我为团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每位新生团员,根据自身特长,积极参加本班级团支部的主题团日活动,每一名团员至少要参加一次主题团日活动,为团支部提一个建议、做一件实事,每一名团干部要帮扶一名团员青年。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团委要高度重视新生团支部建设和新生团员思想教育工作,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生团员思想教育活动方案,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2、各系团委要根据新生团员特点,以教育引导为主,采取多样化的教育形式,丰富教育载体,做好新生团员思想教育工作,并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新生团员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

3、为发挥学生党员团结带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团员思想教育活动顺利有序的开展,按照上级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的要求,每个新生团支部确保安排一名学生党员进行党团员结对,指导新生班级团支部开展工作,帮助新生团员成长进步。

4、各系团委要根据各自实际,将党员结对新生团支部工作和新生团员思想教育活动有机结合,指导学生党员带领新生团支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新生团员第一课”教育活动方案。各系组织部要在1018前将201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建设和团员思想教育活动申报表上交至院团委组织部。

5、各系选出比较优秀的合格团员的活动项目(选送活动项目量不超过本系2012级新生团支部的50%)于2012121上报到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将对各系总结上报的活动项目进行评定,最终评出先进集体与个人。各团委要保证活动报告的真实有效,如有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参选资格外还将受到相应处罚。

6、所有总结上报材料外,需以系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联系人:夏灵燕;联系电话:15980242957;邮箱:zcxyzzb@163.com

表格:附件一.doc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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