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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版团委学生会网站管理办法通知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网站是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院对外交流、展示学院形象的重要窗口。为了规范网站管理,丰富网站新闻内容,扩大学院在社会的影响,并给本院学生提供实践平台和锻炼机会,特制订学院团委学生会网站理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息采集

 1、稿件要求:要闻(300—500字)、专访(800—1000字)、时评(800—1200字)、课题(2000—3000字)、诗歌(13行起)、散文(500字起)。稿件内容要认真审查,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应尽量避免对该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必须相对具体;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或规范简称)等均应准确无误。稿件落款应注明供稿人部门、姓名。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其他稿件特殊情况不超过2天。

    2、图片要求:新闻稿配图,一般在14张,最多不超过6张不能将图片插入word格式文字稿中;图片稿一般在4—6张为一组,最多不超过8张,主题明确统一。图片应清晰,保持真实性,不作过多处理,以JPEG格式发送并加注简短的文字说明

   二、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3、凡已通过终审的稿件,部门或组稿人员应妥善保存稿件和照片的电子版本。因部门或组稿人员原因,造成稿件发布延误或影响稿件整体质量的,网站管理员和审核员概不负责

4、学院网站发布的稿件,均由学院网站存档备份,并按部门进行登记。学院网站将在每年四月中旬将各部门发稿情况在学院办公群中进行通报,以强化过程管理监控,并为五四评选表彰提供依据。

注意:

1、团委网站管理者账号,以各系、各部门为单位,每个单位一个对应账号,除了二个超级管理员外,不给任何个人设置账号。

2、新网站还处于调试阶段,各位管理员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任何问题,有任何建议都可以向网站管理员反馈。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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