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文件

关于评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系团委: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并实践“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引导与教育作用,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创新力和凝聚力,推动我院基层团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和创新化,我院团委将继续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各系团委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系团委,请查看院团委网站主页相关通知并下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及参评材料目录,并于20154月10日之前上交纸质版以及电子版(word2003版)共三份材料至院两委办(张鹏同学:18149540049)处:

1.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

2. 书面版的相关参评材料;

3. 参评材料目录;

创建单位名单一经审定将发正式文件通知,到时进行评选表彰。

电子版材料发至两委办邮箱:zcxylwb2014@163.com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平时考核成绩根据院团委、相关部门和院级学生组织的记录确定。

注:各单位考核具体见下表:

序号

考核类别

分值比例

考核的单位

 

 

注:各系团学相关部门代表配合评审监督

基础工作类

50


院两委各部门、各学生活动中心等

第一课堂

15

学生事务部、教务部

   第二课堂

52

团委、各学生活动中心

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23

另定


总分

140


年终考核时将由院团委统一组织成立“五四红旗团委”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阅各创建单位的“参评材料+总结汇报”各块情况的综合得分,以及必要的实地评估,评审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 四红旗团委”,名额占申报创建单位总数的40%。总结汇报时可采用多媒体等辅助手段。

四、评估不合格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共青团年度工作评估定为不合格:

1、共青团干部严重违纪违规,或因工作严重不到位(如重大情况不上报)而导致恶性后果(如重大事故、学生意外伤亡、不稳定事件等),对学院、对共青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2、在评估中弄虚作假。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林爱臻 13695904155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附件.doc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技术支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