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委:
一年来,在院党政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校学生处的关心指导下,我院共青团和学生工作始终坚持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应用技术型人才为目标,加强学生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学风建设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广大团员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发奋成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团员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青年教职工、专兼职团干、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文明宿舍。
(二)先进个人(学生): 杰出团队、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个人(教师):创新创业活动优秀工作者、学生社团优秀工作者、学风建设优秀工作者。
三、评选比例
每个系可推荐一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被评为校级“十佳”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院级。“杰出团队”由各系或各学生活动中心推荐1-2名候选团队。院级先进集体的比例占集体总数量的10%,院级先进个人比例占全院学生总数的5%。各系具体指标附后,院团委、学生会另给先进个人指标。在院级先进个人中,三好学生比例约占15%、优秀共青团员比例约占35%、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约占25%、优秀学生干部比例约占25%,各系先进个人人数按照上述比例推荐。
按照学校通知精神,经我院研究,原则上,2014级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超过10%;2011级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超过50%。评为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院级先进。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四、评选表彰程序和时间
1、先进集体:先进集体采取申报制度,各团支部、各班级对照条件要求申报。4月22日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附加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各两份,电子版一份)上交院团委组织部(先交到各系组织部,由各系组织部汇总后统一上交)。
2、先进个人:各专业要在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同学按照评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填写申报表(书面材料两份,电子版一份),征求辅导员意见,并由各系于4月22日前上报院团委组织部评审。各系须把“杰出团队”(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各两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十佳大学生”的先进推荐材料(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各两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于4月20日前送交院团委办公室(学生事务部楼202室)进行评审,并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杰出团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或《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十佳”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以回复群邮件的方式上交),结果另行通知。
3、参与先进个人(教师)评比者,经本人申请或由组织推荐,表格于4月20日前上交院团委(电子版请发送395654860@qq.com李老师QQ邮箱),由院学生事务部、团委初审后报院党委审议。
4、各系申报表请在学院相关网站上(通知文件)统一用A4纸格式下载(如果有两页的,统一用正反面打印)。
5、各班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荐,推荐上来的人选有不符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6、5月中上旬,学院将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1.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
2.各系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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