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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展青年之风采, 传文化之精髓”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委、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引导当代青年学生在实践中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我院“建设美丽大学、打造自信至诚”的发展目标,积极投身我院建设高水平大学的伟大实践。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以“展青年之风采,传文化之精髓”为主题的团支部立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要求

    各系团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目的、意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积极引导学生关注传统文化,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髓。面向全院青年学生,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展青年之风采,传文化之精髓”团支部立项活动。

    要充分认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大作用。把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从思想建设、素质教育、实践锻炼等方面或内容入手,着力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将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精髓发扬、传递,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我院各级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强阵地。做好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要做到:一是围绕“展青年之风采,传文化之精髓”主题,具有较强的时代气息;二是讲究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切实可行和易于操作;四是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学院各团支部均需开展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由学院组织评选、表彰。

二、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申报程序

    团支部立项活动的程序要充分结合我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活动的程序应包括:

    1、项目设计:各团支部要发挥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团员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的团支部活动形式。要形成具体的活动方案、主题、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经费预算及其他保障措施等事项。

    2、项目管理:院团委对各级团支部活动进行监督,对团支部活动项目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团支部请于2015年6月10日上交申报表(见附件一),并于2015年10月23日上交团支部立项活动执行情况的总结材料(要求图文并茂)。院团委予以验收,主要对其目标、效果进行考核,对完成情况好的予以表彰或奖励。

三、团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评选表彰

    院团委将专门组织验收和评比,原则上评出团支部立项活动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团支部立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团委考评和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系人:姚慧雯 18149541750

    院团委组织部邮箱:zcxyzzb@163.com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doc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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