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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系团委: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引导与教育作用,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创新力和凝聚力,推动我院基层团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和创新化,我院团委将继续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7-2018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各系团委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系团委,请查看院团委网站主页相关通知并下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及参评材料目录,并于2018年4月10日之前上交纸质版以及电子版(word2003版共三份材料至院团委组织部(李昕洪同学:17759052386)处: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

2、书面版的相关参评材料;

3、参评材料目录;

创建单位名单一经审定将发正式文件通知,到时进行评选表彰。

电子版材料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zcxyzzb@163.com。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平时考核成绩根据院团委、相关部门和院级学生组织的记录确定。

 注:各单位考核具体见下表:

序号

考核类别

分值比例

考核的单位

 

 

注:各系团学相关部门代表配合评审监督

基础工作类

69


院两委各部门等

第一课堂

0

学生工作处、教务部

  第二课堂

46

院团委

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30分

另定


总分

145


年终考核时将由院团委统一组织成立“五四红旗团委”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阅各创建单位的“参评材料+总结汇报”各块情况的综合得分,以及必要的实地评估,评审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名额占申报创建单位总数的40%。总结汇报时可采用多媒体等辅助手段。

四、评估不合格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共青团年度工作评估定为不合格:

1、共青团干部严重违纪违规,或因工作严重不到位(如重大情况不上报)而导致恶性后果(如重大事故、学生意外伤亡、不稳定事件等),对学院、对共青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2、在评估中弄虚作假。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毛同学 17720810204

                   张老师 18695705362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十一


附件.doc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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