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光同向,与法同行

陈延年曾说:“少年的肩上有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挑起时代的脊梁。”青年正前行,时代正翻涌,为保障青少年健康、安全的成长,我国制定了法律加以约束。419日,传媒与设计系团委、学生会组织同学于图书馆前参加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主办,传媒与设计系承办的“与光同向,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普法咨询活动。

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普法咨询活动现场摆放了宣传法律展板,宣传了妇女权益保护法。在活动中,传媒与设计系团委、学生会同检察院、工会、妇联的工作人员一同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福建省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四大检察职能介绍》、未成年人身心守护及全民反诈宣传。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本次普法宣传活动教育让广大学生明白在日常生活中既要知法、懂法、不违法,还要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维权意识,大力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普法咨询活动内容丰富实用,贴近生活,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依法维权的能力,也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构建平等、和谐、文明的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传媒与设计系  文/许嘉祺  图/袁聪  核稿人/林逢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技术支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