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系团委:
一年来,在院党政的直接领导和校团委、校学生处的关心指导下,我院共青团和学生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加强学生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学风建设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广大团员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发奋成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团员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在今年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青年教职工、专兼职团干、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评选类型:
1、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班级、文宿舍
2、先进个人(学生):院长嘉奖、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3、先进个人(教师):科技创新活动优秀工作者、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者、学生社团优秀工作者
三、评选比例:
每个系可推荐1-2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为校级“双十佳”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院级。“院长嘉奖”由各系或各学生活动中心推荐1-2名候选人或1-2个候选团队。院级先进集体的比例占集体总数量的10%,院级先进个人比例占全院学生总数的5%。各系具体指标附后。院团委、学生会、各大学生活动中心及国旗护卫队、学生纠察大队等学生组织另给先进个人指标。在院级先进个人中,优秀共青团员比例约占35%、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约占25%、三好学生比例约占15%、优秀学生干部比例约占25%、各系先进个人人数按照上述比例推荐。去年有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在先进评选名额分配上适当倾斜。
按照学校通知精神,经我院研究,2012级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超过10%;2009级学生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不超过30%。评为校级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不再参评院级先进。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院五四红旗团委条件:
具体条件及操作参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文件《关于评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2-2013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的通知》,参加评选的团委请于4月12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将参评材料书面与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交到院团委两委办。
2、院先进班级条件:
① 班两委组织健全,成员素质好,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能力强,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享有较高威信,形成坚强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及时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听取同学的反映,为同学办实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配合辅导员开展工作;认真组织班级全体同学参加校园文明建设,创新、创意、创业、文学传媒、艺术、健身、外语及社区等八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马列、学党章活动和创文明居室活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
② 班风正,在德智体综合测评中成绩显著,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达到三等以上奖学金条件的人数占全班人数18%以上)。班级集体荣誉感强,班级成员遵纪守法,没有严重违反校纪的行为(在该年度内全班没有出现受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的同学)。协助团支部搞好各项团的活动。
③ 在院学风建设检评中,上课期间全班学生的课堂在位率达到90%以上。
3、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标准:
① 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整齐,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班子成员均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为团员青年服务的热情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上级团委组织的岗位、工作、干部培训。
② 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有实效。团支部工作得到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认可。坚持党建带团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③ 制度执行好。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能够坚持按标准和程序,积极开展发展团员工作,有“学党章、学理论”小组,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推优”工作,每年有优秀团员青年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能够按规定定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和管理。
④ 团支部成员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有“三会一课”制度,即团支委会、团员大会、支部生活会和团课,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备忘录》,全体团员按时注册。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内无一违规违纪。
(2)“五四红旗团支部”考核标准: 参加过院级以上团支部立项活动的团支部方能参加评选,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团支部立项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①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社会实践、调查、考察等活动。
② 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一助一”等活动,支部有固定的服务对象,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效果好。
③ 认真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年度团籍注册率达到95%以上。
④ 与班委会密切协作,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的有关工作。
⑤ 认真组织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青年志愿者,创新、创意、创业、文学传媒、艺术、健身、外语及社区等八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组织团员开展“三爱”教育、纪念“一二·九” 运动与“创先争优”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⑥ 倡导勤奋扎实的学习风气,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能结合所学专业,开展各种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学科竞赛等活动;能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课余生活。
⑦ 全班100%参加学马列、学党章小组,“双学”活动和团小组活动开展正常。
4、文明宿舍条件:
具体条件及操作参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文件《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①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认真上好思想教育课和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在校园文明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创新、创意、创业、文学传媒、艺术、健身、外语及社区等八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中成绩显著。热心为同学服务,艰苦朴素,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
②团员意识强,模范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团员民主评议、团日活动、团支部立项等活动。
③ 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强,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2012年度每学期学习成绩均达到所在专业前30%,无不及格现象。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三、四年级英语专业学生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④ 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锻炼和课外活动。
⑤ 个人内务卫生检评成绩在75分以上。
2、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① 参照优秀团员“1、2、4、5”。
② 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团的业务基本知识,工作作风扎实、勤恳、富有献身精神。在院团委和班级团支部、宿舍团小组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团员中有较大的号召力,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及学风建设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良好,2012年度学期成绩达到所在专业前30%,在共青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成绩可适当放宽。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三、四年级英语专业学生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3、三好学生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积极参加学马列、学党章等党团组织活动,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教育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创文明居室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艰苦创业教育活动和八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中成绩显著。热心为同学服务,艰苦朴素,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
② 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强,在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2012年度学习成绩至少一学期达到所在专业前10%,无不及格现象。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三、四年级英专学生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③ 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锻炼和课外活动。
④ 个人内务卫生检评成绩在75分以上。
4、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① 参照院级三好学生条件“①、③、④”。
②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院、系学生会,创新、创意、创业、文学传媒、艺术、健身、外语及社区等八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以及班级、宿舍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协调工作能力。在学校各项思想教育活动、校园文明建设及学风基础建设中能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作风正派,任劳任怨,思想政治素质好。
③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良好,2012年度学期学习成绩达到所在专业前30%,在团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成绩可适当放宽。三、四年级的同学要通过校英语综合考试,三、四年级英语专业学生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5、院十佳大学生条件
① 参照“三好学生条件”,入学以来没有重修科目,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是我院学生学习楷模。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② 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各种荣誉称号获得者;
③ “挑战杯”系列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等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在国内外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④ 积极参加创新、创意、创业、文学传媒、艺术、健身、外语及社区等八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学生。
6、院长嘉奖
具体条件参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手册》(2012年)第五章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申报后交学院审核确定。
7、先进个人条件(教师)
主要参评对象是我院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学生辅导员、各社团指导老师等。
条件要求: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具有爱院和献身教育的奉献精神,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特别是负责学院创新、创意、创业、文学传媒、艺术、健身、外语、社区及心理健康等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
五、评选表彰程序和时间:
1、先进集体:先进集体采取申报制度,各团支部、各班级对照条件要求申报。4月18日之前将申报表及相关附加事迹材料(书面材料一份,电子版一份)统一上交院团委组织部。
2、先进个人:各专业要在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同学按照评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填写申报表(书面材料一份,电子版一份),征求辅导员意见,并由各系于4月18日前上报院团委组织部评审。各系须把“院长嘉奖”及“十佳大学生”的先进推荐材料(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各一份)于4月17日前送交院团委办公室(学生事务部楼202室)进行评审,并填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十佳”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以回复群邮件的方式上交),结果另行通知。
3、参与先进个人(教师)评比者,经本人申请或由组织推荐,表格于4月17日前上交院团委(电子版请发送陈老师QQ邮箱),由院学生事务部、团委初审后报院党委审议。
4、各系申报表请在学院相关网站上通知文件内下载,统一用A4纸格式下载(如果有两页的,统一用正反面打印)。
5、各班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推荐,推荐上来的人选有不符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6、5月上旬,学院将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1、《各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相关表格》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技术支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