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委:
为展现广大青年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在青年学生和教师中形成崇尚先进、宣扬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激励广大青年为推进全面争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贡献力量。现将福大委〔2017〕号《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转发至各系团委。请各系团委认真阅读通知,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工作。先进个人(学生)中“十佳”奖项、先进青年工作者(教师)及青年五四奖章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30日上午9点-11点上交到红楼303,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其他评选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31日前上交至红楼102院团委组织部处,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95705362
指定邮箱:915809080@qq.com
联系人:郭同学
联系电话:17720794883
院团委组织部邮箱:zcxyzzb@163.com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总支),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团工委:
为展现我校广大青年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在青年学生和教师中形成崇尚先进、宣扬先进、学习先进的氛围,激励广大青年为推进我校全面争创“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贡献力量,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五四”先进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研究生(全脱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青年教职工。
二、评选类型
(一)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创新创业之星、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创新创业之星。
(三)先进青年工作者(教师):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
(四)青年五四奖章:14周岁至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在福州大学学习工作的青年。
三、评选比例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表彰总数:团委表彰总数约占我校学院团委总数的20%。
2.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数:五四红旗团支部约占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二)先进个人(学生)
1.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创新创业之星五项表彰总数:本科生表彰总数不超过本科生总人数的10%(本一批以外不超过8%),研究生表彰总数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5%,校级学生组织表彰总数不超过组织学生总数的10%。
2.先进个人比例:三好学生占15%、优秀共青团员占18%、优秀共青团干部占25%、优秀学生干部占25%、创新创业之星占17%。其中,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获得过团支部立项活动表彰的团支部,在名额分配上可适当倾斜。
3.“十佳大学生”、“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候选人以及“十佳创新创业之星”,每个学院均可推荐1名。
(三)先进青年工作者(教师)
1.“创新与创业活动优秀指导老师”(专业教师名额占50%),“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工作者”。团员数大于2000人的学院两项均可申报1名候选人,团员数不足2000人的学院可择一项申报1名候选人。
2.“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推荐。
(四)青年五四奖章
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最多可推报1名候选人选,无合适人选推报的,请书面说明。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评选。经审核,不合条件者,只退不补。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
各系须于3月30日上午9点-11点将先进个人(学生)中“十佳”奖项、先进青年工作者(教师)及青年五四奖章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30日上交到红楼303,其他评选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31日前上交至红楼102院团委组织部处。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五四红旗团支部、除“十佳”系列以外的先进个人、先进青年工作者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材料均为一式两份报送;“五个十佳”候选人的上报材料为:汇总表、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复印件、入校以来学习成绩证明,纸质版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分装报送。
2.各系应注意材料上报要求,上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五、组织机构
成立评选先进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院学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下设评选先进工作办公室。
六、附则
因考试(考查)作弊受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先进个人评比,已获得往届先进个人者荣誉自动作废。
附件:1.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各系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院团委学生会校级先进个人(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4.各类表格模板及空表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团委学生会 邮编: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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