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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 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7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

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院团【2017】14号

各系团委:

2017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4周年。我院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感染下,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传播社会正能量。并倡导全体共青团员带头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树立“我是共青团员,我是青年志愿者”的理念,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激励了团员青年关注志愿服务及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了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了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合力推进全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青年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和“2015-2016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评选表彰设优秀志愿服务团体、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2015-2016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2015-2016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2015-2016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

二、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6年11月以来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团体和个人。

三、具体评选标准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30名):

对象:(1)院青协2016级优秀志愿者(现任主任除外);

(2)各系优秀志愿者(16、17级全体院青协人员除外)。

统一评选标准:

1、参与评选志愿者,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违规记录。志愿服务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志愿服务时间为2016.11.01至2017.11.01。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4、若评选过程中,青协内部或各系评选人数无法达到所给名额,则多余的名额作废。

不同评选标准:

(1)院青协:每部门推选1-2名服务时长累计最高的16级成员(服务次数15次及以上,服务时长30小时及以上。)若该部门16级成员不能满足相应次数和时长要求,则该部门无评选资格,并将多余名额分配给满足条件的其他部门,以时长的高低分配名额,每个部门最多2名优秀志愿者,共10个名额。

(2)各系:各系推选1-2名服务时长累计最高的在校非青协人员 (服务次数5次及以上,服务时长15小时及以上。)若该系在校非青协人员不能满足相应次数和时长要求,则该系无评选资格,并将多余名额分配给满足条件的其他系,以时长的高低分配名额,每个系最多2名优秀志愿者,共20个名额。

(二)优秀志愿服务团体(5个):

对象:各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团队

评选标准:1、团队所做志愿项目应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社会影响力,表现突出团队优先。

2、活动能结合院系特色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与总结。

3、活动需达到一定规模并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所举办志愿活动要求是各个团队独立完成,参与人数原则上为20人及以上,没有院青协的参与和帮助。

4、申报活动时间为2016.12.01到2017.11.01止。

5、要求各个团队上报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在青协上报过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6、各个优秀团队按要求上报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其经行审核,选出5个优秀团体进行颁奖。

(三)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符合参评对象的前30%)

对象:院青协2015级部门干部(共27人)、各系上届青协负责人(共16人)。

(1)院青协2015级干部评选标准:

1、参与评选志愿者,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违规记录。志愿服务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工作认真,组织活动时积极负责,活动过程中自身与参与人员无严重违规记录。

3、及时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

4、换届工作交接详细,认真负责。

5、需上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作废。

(2)各系青协负责人评选标准:

1、积极开展志愿活动,积极按时上交院青协所需材料。

2、积极主动配合院青协开展相关志愿活动及其宣传工作。

3、工作认真负责,组织活动时积极负责,活动过程中自身与参与人员无严重违规记录。

4、组织并负责活动次数5次及以上,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

5、需上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作废。

(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表彰年度内符合下列条件任意一项)

(1)院系年平均献血人次占本院系学生总数10%以上;

(2)院系年平均组织或参与献血活动2次及以上,且每次献血人数在50人次以上。

(五)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要求:2015年01月01日—2016年12月31日福建省内累计献血量达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捐献血小板1个治疗量等同捐献一次全血800毫升。

(六)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

    要求:支持和配合无偿献血工作,认真做好献血前的宣传发动和预约登记,参加献血志愿服务和活动协调工作,参与院系组织献血活动2次以上,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四、工作安排

1、评选时间:请各系团委广泛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申报各类奖项,相关表格已发到各系青协负责人群文件,请登入下载;并于2017年12月2日晚17时前汇总(正常上课时间段)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红楼106,逾期视为弃权。事迹材料要详细全面。

2、评选表彰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建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将于2017年12月4日在院团委网站进行公示,获奖团体及个人将于2017年12月9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念“12.5”国际志愿者日暨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十周年总结表彰汇报会进行表彰。

五、特别说明

此次评选活动结果将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入选的团队在“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中将酌情加分。

 

附1: “201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登记表

附2: “201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附3: “201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

附4:“福州大学至诚

附件一201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优秀志愿服务团队.doc

附件二“201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三2017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doc

附件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院无偿献血先进院系申报表.docx

附件五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六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x

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5:“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6:“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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